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呋塞米
高效利尿药
作用于髓袢升支粗段,抑制Na+-K+-2Cl-同向转运子
用于:(1)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肾脏疾病(肾炎、肾病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肾衰竭),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急性肺水肿和急性脑水肿等。
(2)预防急性肾衰竭,用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肾脏血流灌注不足,如失水、休克、中毒、麻醉意外以及循环功能不全等。在纠正血容量不足的同时及时应用,可减少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机会。
(3)高血压危象。
(4)高钾血症、高钙血症、稀释性低钠血症(尤其当血钠浓度低于mmo/L时)。
(5)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症。
(6)急性药物及毒物中毒。
1.常见水、电解质紊乱,为过度利尿所引起,表现为低血容量、低血钾、低血钠、低氯碱血症等。
2.长期应用还可引起低血镁,由于Na+,K+-ATP酶的激活需要Mg2+,当低血钾和低血镁同时存在时,如不纠正低血镁,即使补充K+也不易纠正低钾血症。
3.耳毒性呈剂量依赖性,表现为眩晕、耳朵胀闷、耳鸣、听力减退或耳聋,听力减退和耳聋虽然较常见,却是可逆的损伤。耳毒性常发生于快速静脉注射,而采取口服给药发生率最低。该类药物比较而言依他尼酸最易引起,且可发生永久性耳聋,可能与药物引起内耳淋巴液电解质成分改变而损伤耳蜗管基底膜毛细胞有关。肾功能不全或同时使用其他耳毒性药,如并用氨基糖苷类抗菌药物时较易发生耳毒性。布美他尼的耳毒性最小,为呋塞米的1/6,对听力有缺陷及急性肾衰宜选用布美他尼。
4.利尿后由于血容量降低、胞外液浓缩,使尿酸经近曲小管的再吸收增加。另外,利尿剂和尿酸经有机酸分泌途径排出时相互竞争,长期用药时多数患者可出现高尿酸血症,但临床痛风的发生率较低。
5.由于有磺酰胺结构,对磺胺过敏者使用呋塞米、布美他尼和托拉塞米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而依他尼酸不含有磺酰胺基,则很少引起过敏反应。
袢利尿剂禁用于试验剂量无反应的无尿者、对磺胺过敏的患者、婴儿(依他尼酸)、肝昏迷和严重的电解质紊乱者。
由于呋塞米可以使患有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早产儿增加动脉导管未闭的发生率,因此分娩前使用该药应该慎重。呋塞米可以经母乳分泌。托拉塞米用于儿童。
(1)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和第一、二代头孢菌素类以及顺铂合用,可加重耳毒性。
(2)与巴比妥类、麻醉药和麻醉性镇痛药合用,可促进体位性低血压的发生。
(3)与非甾体抗炎药、苯妥英钠、青霉胺合用,可减弱本品的利尿作用。
(4)肾上腺皮质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两性霉素B等可加剧致电解质紊乱,引发低钾血症。
(5)袢利尿剂可减弱磺酰脲类促进胰岛素分泌药的降血糖作用。
(6)袢利尿剂可诱发强心苷类和延长动作电位时程的抗心律失常药发生心律失常。
(7)与噻嗪类利尿剂合用,两药具有协同作用,产生更强的利尿作用。
(1)对磺胺药和噻嗪类利尿剂过敏者,对本品可能过敏,应用前宜询问药物过敏史。
(2)无尿或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后者因需加大剂量,故用药间隔时间应延长,以免出现耳毒性等不良反应。
(3)可透过胎盘屏障,妊娠期妇女尤其是妊娠初始3个月应尽量避免应用。
(4)本品可由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5)下列情况慎用:糖尿病、高尿酸血症或痛风、急性心肌梗死、胰腺炎或有此病史者、有低钾血症倾向者(尤其是应用洋地黄类药或有室性心律失常者)、系统性红斑狼疮、前列腺增生症者。
(6)本品在新生儿的半衰期明显延长,故新生儿用药间隔应延长。
(7)老年人应用本品时发生低血压、电解质紊乱,血栓形成和肾功能损害的机会增多。
(8)在用药期间,应定期监测血电解质、血压、肾功能、血糖、血尿酸、酸碱平衡情况及听力。
(9)药物剂量应从小剂量开始,然后根据利尿反应调整剂量,以减少水、电解质紊乱等副作用的发生。
(10)存在低钾血症或低钾血症倾向时,应注意补充钾盐。
(11)肠道外用药宜静脉给药、不主张肌内注射。常规剂量静脉注射时间应超过1~2min,大剂量静脉注射时每分钟不超过4mg,静脉用药剂量为口服的1/2时即可达到同样疗效。
(12)注射液为加碱制成的钠盐注射液,碱性较高,故静脉注射时宜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而不宜用葡萄糖注射液稀释。
(13)与抗高血压药合用时,后者剂量应酌情调整。
(14)少尿或无尿患者应用最大剂量后24h仍无效时应停药。
(15)为避免夜尿过多,应该白天给药。
(16)该类药可以引起光敏反应,注意防护日光照晒或使用防晒指数(SPF)15的防晒霜。
(17)服药期间,从卧位或坐位起身时候动作要徐缓,以防体位性低血压的发生。
口服:(1)成人,用于水肿性疾病,起始20~40mg,一日1次,必要时6~8h后追加20~40mg,直至出现满意利尿效果。最大剂量虽可达一日mg,但一般应控制在mg以内,分2~3次服,以防过度利尿和不良反应发生。部分患者剂量可减少至20~40mg,隔日1次,或一周中连续服药2~4日,一日20~40mg。用于高血压,起始一日40~80mg,分2次服用,并酌情调整剂量。用于高钙血症,一日80~mg,分1-3次服。
(2)儿童,治疗水肿性疾病,起始2mg/kg,必要时4~6h追加1~2mg/kg。一日最高不超过40mg。静脉注射:成人,用于水肿性疾病,紧急情况或不能口服者,可静脉注射,开始20~40mg,必要时每2h追加剂量,直至出现满意疗效。维持用药阶段可分次给药。用于急性左心衰竭,起始40mg静脉注射,必要时每1h追加80mg,直至出现满意疗效。用于急性肾衰竭,可-mg加入ml氯化钠注射液内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不超过4mg/min。有效者可按原剂量重复应用或酌情调整剂量,一日总剂量不超过1g。利尿效果差时不宜再增加剂量,以免出现肾毒性,对急性肾衰功能恢复不利。用于慢性肾功能不全,通常一日40~mg。用于高血压危象,起始40~80mg,伴急性左心衰竭或急性肾衰竭时,可酌情增加剂量。用于高钙血症,一次20~8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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