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凉而又凉的秋风里,她随手扯下低树丛的一片叶子,撕作两半,再撕,一直撕得粉碎,散在我们脚下。斑斑点点。
从前上学时我喜欢撕纸。演草纸或者一页白纸,慢慢扯开,越撕越碎,在桌子上堆成一座小山。
不知道这是什么心理。但《牛虻》里的亚瑟喜欢揿压树叶花朵,安妮宝贝写的未央也喜欢把花瓣一片片撕扯下来,留下指甲的掐痕,或者把它们揉成汁水。亚瑟是个神经质的孩子,未央很寂寞。
架上的《八月未央》是儿子年送我的。从前我有过一本,陪他一起打篮球的时候落在球馆找不到了。丢别的没什么,丢了书我就很沮丧,打电话问前台,在贴吧发贴子寻,神经兮兮心情坏掉好几天。心里明知不可能,但还是要费心去寻。仿佛不做点儿什么,便对不起它陪我的一段时光似的。
冬天到了,我的生日如常而至。不同与往年的是,晨起的床头多了一本新书,扉页写着几个歪歪扭扭的字。
还是那个版本,依旧淡雅的封面,却多了一份温暖。但每次在书架看到它,我总要想起从前丢了的那一本。心里想,愿你得遇良人,对你温柔以待。
安妮的文字永远书写着漂泊和流浪,语言有些颓靡,有些华丽。她自我意识极强,每一字都无所畏惧地透着放肆和任性。她的主人公都喜欢穿棉布的衣衫或长裙,她们脆弱、敏感、自私又独立的形象,被呓语般的文字勾勒出来。
可那些触动心弦的故事,似乎离我很远。我一直觉得自己像一只装在套子里的丑小鸭,每天生活在自己的小圈子小世界里,对那些夸张大胆的生活状态不敢想象,不能理解。
未央十二岁妈妈就过世了,穿着高跟鞋从楼梯跌下去。一直到十七岁,她才从那些斑驳血迹的记忆中逃离,只身前往大城市漂泊。未央漂不漂亮书里没有描写,安妮只写人物的寂寞孤冷,写人生的不可捉摸。但我想未央一定很好看,起码是个有味道的女孩。不然朝颜不会第一次看到她,就被她吸引。
十年前看书,只觉得未央特立独行。如今再看,她活得越洒脱,读者便读得越挣扎。她不仅是朝颜的劫难,她也是所有人的劫难。
未央喜欢她闺蜜。而闺蜜乔马上就要与朝颜结婚了。但是未央怀了朝颜的孩子,而朝颜并不知道。朝颜放弃了爱了十年的乔,他向未央求婚。未央说,你错了,我爱的是乔。朝颜只身远赴日本。未央带乔离开上海去北京开始新生活,在飞机场,失恋后的乔难得的灿烂一笑,然后蹦蹦跳跳的,去卫生间割腕自杀。
朝颜经常给未央写信。在未央临产前一个星期,她打给他一个电话。说我跟你坦白三件事,如果你愿意继续听,我再给你讲接下来的几件事。第一,童年时我杀掉了妈妈。二,我爱乔,是我决意要乔和你分开。三,乔在机场的洗手间自杀,死了。许久,朝颜挂断了电话。
未央爱了三个人,母亲、乔和朝颜。两人已故,一人在异国他乡,与一个日本女子在一起。
没结过婚的母亲是个美丽的女人,一生孤独,常常情绪激动,用她的高跟鞋摔打未央。她爱过的那个人喜欢她穿高跟鞋的样子,给过她无以忘怀的记忆。除了承担和诺言。
童年的未央没有得到母亲的抚爱,所以肌肤饥渴的未央贪恋乔的长发的清香。她说,她是我爱的人。当朝颜拥抱她时,她忽然内心震颤,啊,很久没有人拥抱我了。她说,他是我唯一的男人。
未央一个人,生了个眼睛如母亲一样湛蓝的漂亮小孩。朝颜依然来信,未央则偶尔寄给他几页没写字的空白信笺。
未央的生命原是冷的,大概因为这个柔软的婴儿的到来,才给了她温暖,也使她有了一点点期待。
朝颜曾经对她说,即使两百年我也会记得,你在楼道上回过头来看我。未央想。
亚瑟则是少年时我羡慕的一个人,因为他有一位特别关爱他的神父,对亚瑟讲话老是含着一种抚爱,那么温和。他是他最亲密和依赖的人。十九岁之前,亚瑟无论遇到什么事,都有神父开导他,慰藉他,给他温暖与呵护。
这世上只有两个人对他温柔以待。一个是神父蒙太尼里,还一个是青梅竹马的女孩琼玛。在渐渐长大中,他喜欢上了那个从小就穿着“难看的方格子裙的小姑娘”。只有和他们在一起时,亚瑟才是轻松快乐的。
他生活在一个富有的船商家庭,但这个家充斥着冷漠与歧视,一片阴霾。他内心满是压抑,敏感忧郁,极度缺乏安全感。“同父异母”的兄长嫂子们向来对他冷眼以对,而母亲对此却忍气吐声,终于在郁郁寡欢中离他而去。
年轻的亚瑟以为,他的家原本如是。但世界在你眼中是一个样子,在他人眼中却是别一个样子。
烦恼接踵而来。年轻的亚瑟秘密参加了激进的青年组织,他发现另一个小伙子喜欢琼玛,嫉妒使他焦心热中,而他最亲爱的神父又升任去其他地方工作......天真幼稚的亚瑟忏悔时,向新来的神父说出了心中所有的秘密,他与同伴被捕了。
从狱中回到家里,在歇斯底里的嫂嫂口中他知道了自己生命的全部真相。
亚瑟与这个生活了十九年的富豪家族毫无血缘关系,他只是母亲的私生子。而他的亲生父亲是天主教徒,神甫,最后升为红衣主教的,为了教义和信仰必须独身的,他的神父蒙太尼里。老勃尔顿当初为了家族免于蒙羞,一直隐忍未发,默默养着这个毫不知情的与之无关的“小儿子”。
笃信上帝的亚瑟打碎了十字架,他恨透了欺骗他的人,也不能忍受琼玛甩给他的一记耳光。亚瑟消失了,人们只在海边发现了他的“遗物”。
十三年后,我们眼前没有亚瑟。只有一个行动敏捷,但跛脚、口吃、满脸刀疤、讲话犀利刻薄,却又神勇无比的战士牛虻。是的,这部小说就叫《牛虻》。
这是我少年最钟爱的一部书。从十二岁起,我在不同年龄段,不同心境下翻过很多遍。为牛虻写过短诗,为蒙太尼里写过长文,为琼玛的一绺白发流过眼泪;我把描写亚瑟的片断抄在本子上,拿薄的作业纸描摹琼玛手拿信笺伤心的样子。
——亚瑟把背靠着树身,从阴暗的枝叶中仰望那在寂静天空微微发闪的第一批暗淡的星星。
——亚瑟从一茎低垂的毛地黄枝条上捋下了几朵花,把在手里,神经质地不住地揿压着。
我在书上划下这些句子,并在揿花瓣的地方标注了“为后文作铺垫”。
后文就是牛虻了,英勇无畏的革命战士牛虻,你已完全看不出他曾经精致漂亮的脸庞。他讲话极尽挖苦之能,在一众绅士贵妇中哗众取宠,特立独行,甚至令人生厌。但唯一没变的,也是曾经惊到琼玛的,只有他“神经质”的揿花动作。
无论历经了多少磨难,纵使是万千革命者心中的勇士,他内心依然缺乏安全感,渴望被挚爱的人深爱。他愈是夸张的奚落琼玛,愈是百般戏弄红衣主教,愈说明他有多么需要他们。掩饰终究是掩饰。当他终于崩溃在狱中,小孩子样的依偎在蒙太尼里怀里哭泣时,亚瑟回来了。
但蒙太尼里还是一个人走出了狱门,还是下了枪杀令,然后在一场盛大的传道中,伤心地疯掉。
琼玛也再一次失去了他。确信他就是亚瑟的,是他给她的最后一封信——“亲爱的琼”,这是少年时他对她的昵称。
亚瑟生在富足的大家族,却没有享受到家庭应有的温暖。十三年非人的苦难生活,使他炼成坚强的牛虻,过着不羁放浪的生活。但风趣和坚强的外壳下,隐藏着无人知晓的脆弱和痛苦。他渴望蒙太尼里仍然是从前那个慈爱的神父,可以抚摸他的头。他期待琼玛认出自己,对他说声对不起。
临死之际他才向琼玛坦露心迹:“当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穿着一件花格子罩衫、围着一个皱缩不平的胸褡、背上拖着一条小辫子的时候,我已经爱上你了,我现在也还爱着你。”
世界终究是冷酷的。他死了。这世界何其不公,即使他死了,也没有留给他一点点温存。
牛虻给予了少年的我勇敢和力量,琼玛让我看到了成熟女人的从容与静雅。而蒙太尼里却是我心底最柔软的人,每次读到他,便似乎得到了长辈温和的抚爱,内心充盈着一份如水温柔。少年的我,愿意永远沉睡在蒙太尼里的声音里。
我们站在石板路上。她沉郁着,心事重重。
想说的时候,自然会说吧。于是,她慢慢地说,我静静地听。在错落的低树丛下,天边的一抹晚霞氤氲在薄薄的暮霭中。
她从没见过自己的妈妈。如今终于知道了,看到了她的照片,了解到她的情况,却不想再见了......
她的故事很多,有太多的意想不到。但发生在朋友身上,就不能说精彩,只能说比小说还复杂。
我们脚下的树叶,有绿、有黄,随风轻轻飞起的时候,我说,写下来吧。她灿烂地笑,行额。
于是,我涂抹这篇文字。然后,又将它们一字一字删除,瞬间空白。你敢于直面人生,我却不忍你蒙覆尘俗。
泰戈尔说:
“前路需要一盏灯,
你将尘世掀开,
让我体量接近真相的绝望。
终于,
我带着歌轻盈地回来。
世界以痛吻我,要我报之以歌。”
前路有多少盏灯,世间就有多少苦楚与希望。有人哭,有人笑,失意坦然,得意尽欢;有人老,有人输,美人迟暮,英雄气短。
这世界啊,本来没有温度。你笑的时候,它才变得温暖与温柔;你歌唱的时候,它才放出如许光芒。
金风飒飒,秋日喧妍。愿你的世界有阳光,有彩虹,愿你勇敢,愿你坦然,愿你拥有爱与被爱,永远被世界温柔以待。
是的,愿你我,都能被这世界温柔以待。
许幻之